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助力翱翔助学协会信息公开制度

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助力翱翔助学协会信息公开制度


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助力翱翔助学协会

信息公开制度

 

第一章  


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助力翱翔助学协会(以下简称 “协会” ”)的信息公布活动,增强管理透明度,提高社会公信力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,制定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协会以真实、准确、完整为原则,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,满足管理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协会信息公开的要求,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第三条  本制度所称信息,包括本协会主体信息、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等,以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协会章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须公开的信息。
 

第二章 信息公开内容

 
第四条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公开以下信息:
(一) 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;
(二) 协会的基本信息;
(三) 协会的组织管理信息;
(四) 协会的年度工作报告;
(五) 协会的财务信息;
(六) 协会开展公益项目的信息;


(七) 其他信息。
第五条 基本信息包括:机构名称、成立时间、机构宗旨、业务范围、办公地址、工作电话等。
第六条 组织管理信息包括:协会各项管理制度、机构组织架构、理事、监事、主要工作人员名单等。
第七条 年度工作报告:   按照统一格式要求,  规定的时间内, 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。
第八条 财务信息包括财务会计报告(会计报表、资产负债表、业务活动表、现金流量表、会计报表附注、财务情况说明书)、审计报告。
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。
 
第九条 公益项目信息包括:项目名称、起止时间、项目金额、合作机构、受助对象及项目开展情况。
第十条 其他信息包括协会工作动态、主要工作人员变动情况、项目进展情况等。

第三章 信息公开形式

 
第十一条 协会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信息公开:
 
(一) 机构出版物;
 
(二) 官方微信公众号;
 
(三) 官方微信号;

 
(五) 定期工作简报;
 
(六) 公众媒体(电视、报纸、电台、杂志等);
 
(七) 现场公开(如新闻发布会等);
 
(八) 专项公益活动报告。
 
第十二条 对于管理机关要求以特定形式披露的特定信息, 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公开。
第十三条 协会重大事项的报告,按照《深圳市吉尊玛慈善协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执行。
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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